“楼板又响了”,汽车三包配套文件出台
发表日期:2013-07-10
今年早些时候,有关部门宣布汽车三包法规将于年内实施,但相关细则一直在征求意见。日前,汽车三包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正式发布,被认为是最终执行版本。然而,由于各方在博弈中地位不同,对新规的看法仍有较大差异。
该配套文件规定的三包范围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两大总成共计16项部件,还包括转向、制动、悬架、前/后桥、车身五大系统,以及空气滤清器等13项易损耗零部件。
对比之前的意见稿,配套文件主要对汽车“三包”具体操作进行了补充,如“因维修两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减少,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不再列入退换范围之内。换言之,只有车身严重损坏、制动和转向系统失效以及发动机、变速箱等出现问题,才能构成退、换车的条件。
某上海通用经销商认为,虽然此次“三包”规定使消费者涉及退、换车的自主权有缩小,但汽车三包的真正核心并没有改变,比如绝大多数质量问题可免费修理,而且强制性规定了同一种问题修理时间不超过35天,以及修理次数不能超过5次等。
长期关注汽车三包法案的资深经理人施德磊表示,新政实施后,经销商不再是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夹心饼干”,他们的定位是服务代理商。客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就去找消委会这些机构仲裁,经销商与客户成为利益共同体的感觉更强。另有观点认为,新三包法案将促进厂家对经销商的技术、设备进行升级指导,以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经销商的准备首先是对法规的熟悉,对游戏规则的尊重,积极去推动这个事情,让客户更明白政策内容,让客户和经销商达到共同认知水平。”施德磊介绍说:“与厂家之间的交流也要更紧密,与当地相关部门(如消委会)等的沟通也少不了,可能还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一种多方沟通联动机制。”
有人担心,在新政实施前,市场会出现较大范围的观望。某些厂家也意识到这一点,如长安马自达宣布从7月1日起实行汽车“新三包”服务政策。
不过,也有业界人士担心,在“汽车三包”中有关质量问题第三方鉴定、规定的具体执行可操作性等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界定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的地方。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恐怕日后将影响“汽车三包”的顺利实施。
汽车业知名分析师贾新光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虽然不够完美,但毕竟是进步,如果执行好了,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汽车市场的发展来说,都将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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