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属实 一汽轿车称长春确出台汽车补贴方案
发表日期:2012-08-212012年8月15日,《上海证券报》刊登题为《长春出台汽车补贴方案 一汽轿车直接受惠》的文章,主要涉及以下传闻:传闻1、“据记者从一汽轿车销售公司市场部有关人士处获悉,具体的补贴车型和金额为:奔腾B50每辆5000元,奔腾B70每辆6000元,奔腾B90和奔腾SUV每辆7000元,欧朗每辆3500元。”;传闻2、“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长春市政府将加大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一汽自主品牌汽车的力度,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将把一汽集团产品作为首选。”
对此一汽轿车(000800)发布澄清公告称,传闻1部分属实。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的长府发【2012】9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汽车市场销售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指出:对一汽自主品牌汽车实行“惠民”补贴。鼓励长春市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汽车,对一汽集团在长春生产和销售的自主品牌乘用车实行“惠民”补贴。补贴范围为拥有长春市户籍的居民并在长春本地购车落籍。补贴标准为:欧朗车每辆3500元,奔腾B50车每辆5000元,奔腾B70车每辆6000元,奔腾B90和奔腾SUV车每辆7000元。本次优惠政策为对购车者进行的补贴,公司不因此产生直接收益。同时,由于补贴范围仅限于在长春生产和销售的自主品牌乘用车,且须为拥有长春市户籍的居民并在长春本地购车落籍的情形,补贴范围有限,该政策预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另外,经公司调查核实,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市场部没有相关人员接受该媒体的采访,也没有透露有关信息。
公告还称,传闻2属实,该通知中称,加大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一汽自主品牌汽车力度。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排量及价格范围内,长春市所属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在同质同价前提下,鼓励优先选购一汽集团生产的自主品牌汽车。同时,该通知也提到“一汽集团对政府采购的公务用车,应按不同车型给予市场指导价格下浮10%-15%的价格优惠”。
目前,上述通知的相关实施细则正由长春市汽车办会同长春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优惠措施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优惠政策有效期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该政策的实施将对公司自主产品在长春市地区销量的提升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由于自主车型的销售毛利率较低,该政策预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上一篇: 全国集中整治机动车牌证违法 遭套牌可换车牌号
下一篇: 车价已基本触底 车市月底将迎来转机
- 获取高薪职位的几个窍门
- 月薪三万的一道智商测试题
- 油价飙升“疑无路” 节油高...
- 工作当中常遇到的劳动法律问...
- 巧妙应对各层面试官
- 锦湖波及 东风悦达起亚/长城...
- 巴菲特接班人选骤生变数 影...
- 东风康明斯:HES成绩斐然 荣...
- 车企资本市场“猛吸金” 上...
- 海马股份拟出资5.22亿 回购3...
- 北奔重汽加速布局浙江重卡市...
- 江淮乘用车第二工厂正式启动
- 长安纯电动轿车7月下线 售价...
- 一汽大众佛山项目拟重设股比
- 奇瑞:增程式电动汽车今年下...
- 北汽集团自主品牌乘用车定位...
- 跨国车企为市场摘掉天花板 ...
- 中国发展自主研发 推动汽车...
- 华南最大汽车零部件基地落户...
- 4月俄罗斯汽车产量增六成至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