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面临低运费与严条例双重夹击
发表日期:2011-07-23“以前100吨的钢材,我们一辆车就能拉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后,按照严格规定的货物装载量,同样的车,现在我们要用3辆才能拉完。”深圳市华美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臧卫东告诉记者。
臧卫东口中的《条例》已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例》对于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出台了更加严厉的惩罚规定,这对于国内靠“超载”盈利的多数物流企业而言,无形中形成了巨大威慑。但更为“尴尬”的是,与之相应的运费到目前却还没有上涨的迹象。
《条例》日趋严格 国内多数物流企业影响较大
据了解,深圳华美运输有限公司是广州华美有限公司下属的物流公司,主要从事钢材运输。之所以以前一辆车子就能运完的货物,现在要三辆车才能运完,臧卫东介绍说,就是因为目前《条例》在深圳执行的比较严格,“不能超载,被查到的话,最高能罚40000元”。
上海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贯彻落实《条例》,从6月28日开始,上海市公路路政部门就开展了“百日治超行动”,在6月28日至10月8日期间,上海市的重点区域、主要路段、重要桥隧和高速公路省界出入道口将开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他们主要针对的就是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我相信上海市很多物流公司的大型运输车都待业在家,或者拉一点货出去。另外,其他省市的大型运输车现在到上海来跑业务,也不是明智之举。”

大型车辆运输车
同样地,受《条例》影响,山东中诚信润港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丹告诉记者说,虽然公司是中国重汽的配套运输公司,但公司的业务最近也淡了很多,“像我们这样的专属物流配套企业还好一些,像我们当地很多其他规模较小的私人物流企业,我觉得这个《条例》对他们来说,不亚于一场生死考验。”
浙江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把宁波港口的货物分运到浙江省各地,据该公司张奇经理介绍,目前浙江省对《条例》的执行力度比较严,不过也呈现一定的地域不均衡性。“像我们常去的绍兴一带管的比较严,而台州一线管的就比较松一些”。
在其他地区,物流公司的“日子”也不好过。湖南长沙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自胜说,自6月份以来,他的公司就已经不再受理有些地区的业务。“最近,我们的运输车队在南京附近被查了,一辆车罚了5000-6000元。根据我们的统计,南京、安徽部分城市、天津、内蒙以及东北一些地区查的比较严,这些地方的业务,公司目前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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