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严控汽车油耗 部分车企或“被迫”生产新能源车
发表日期:2014-11-05日前,工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对“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停产、限产”等五项处罚措施。该《通知》从11月1日开始执行。此举是为了保证实现之前定下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L/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L/百公里以下”的目标。
《通知》中指出,对于不达标企业,除了通报批评外,更有实际措施来刺激车企实现燃油总体达标。其中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达标车型的申报;同时,对于上一年不达标的企业,对于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暂不受理以及加强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管理措施。
据了解,《通知》出炉主要是为了强化我国车企燃烧消耗量的管理,按照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在2015年和2020年实现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
然而,从最近两年发布数据显示,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虽然逐步降低,但要明年全面达到标准,任务艰巨。去年我国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或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5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100公里。
其中,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1714.99万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3升/100公里。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106.86万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100公里,与明年要达到6.9升/百公里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知名汽车分析师张志勇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采访时认为,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需与国内的汽车消费市场相契合,例如目前国内消费市场SUV类等大排量车型受追捧度逐渐走高,而企业如果为了油耗达标只能生产小排量车和新能源车型,因此,国家政策在推进的同时,要在市场需求与节能减排间做好衔接,最大限度保证两者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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